對兩電加價的看法?
兩電加價是一個寡頭經濟的老問題,電力公司聲稱因為要碳減排,所以要發展燃氣機組,並且因為利潤管制協議要求市民增加電費繳付資本投資支出。這其實徹徹底底是一個爛問題。為何我們需要給予一個利潤管制協議包養寡頭電力公司?為什麼我們不將產電和電網分家?為什麼我們不增加發電牌照讓新能源發電蓬勃發展並且壓制電價 ?況且,根本就沒有2030年前放棄煤炭發電這個聯合國氣候會議協議要求。我要求發電和電網分家、增加新能源發電牌照、放棄兩電利潤管制協議、甚至乎容許大灣區鄰近發電機構進網,務求停止電費不斷增加而影響香港居住成本和營商環境。